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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人作供反駁吳“等錢使”
        來源: 澳門日報          發佈時間:2023-2-3          流覽次數: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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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人作供反駁吳“等錢使”

    指賤賣物業予賈家人辯解不合理

    證人作供反駁吳“等錢使”

    【本報消息】捲入賈李案的商人吳立勝曾在庭上反駁低價賣樓一說,辯稱當時“等錢使”。廉署證人指出吳二○○八年、二○○九年的銀行存款過千萬元,並整理當年將推出四厘補貼,樓市將回暖的報章報道,第三被告關偉霖亦曾受訪談論。證人認為吳手頭充裕,作為精明地產商人不會在當時賤賣物業。面對律師反對出示這些卷宗沒有的新聞報道,法官則決定“當眼睇唔到”,繼續聽證人作證。

    廉署證人指出,賈利安(第十二被告)在“名門世家”建造期間,三次越權作出批示,在最後一次“上蓋建築工程准照”上,見到賈利安透過家族成員向涉案商人吳立勝(第四被告)妻子潘暖荷(第六被告)以兩百萬元買入“蓮莖巷”不動產,以及透過潘的“卓利地產”以二百九十萬元將“聖祿杞街五十至五十二號土地連同建築物”賣給鄭鳳清,後來再轉到文禮聰(第十五被告)名下。

    證人指鄭鳳清曾為賈利安及其妻李惠清打住家工,後來在李惠清公司打工,獲得信任,外界通常稱呼二人為“細清”、“大清”。

    樓市已吹回暖風

    上述兩宗交易發生在二○○八年底、二○○九年二月。證人指吳立勝方面整理的物業價值資料顯示“蓮莖巷”值六百萬元。證人認為,吳不會賤賣不動產,作為澳門地產業總商會永遠榮譽會長,熟悉地產市道,當時樓市已吹回暖風。證人在PPT上整理了該兩年間的新聞報章,包括“地產界要求澳門恢復四厘補貼”等報章標題,以及第三被告關偉霖受訪預測樓市的報道,遭到第十三被告李惠清代表律師蔡永昌反對,指有關資料不是來自卷宗。證人解釋公眾可查閱得到。主審法官盧映霞稱,“咁我哋當眼睇唔到,繼續聽佢講”。

    證人續稱,“作為經驗豐富的地產商人,我諗唔到佢(吳立勝)點解會賤賣不動產,係完全唔合理。”以低於實際價值放售單位,“明顯給賈利安家族未來升值空間”。

    稱吳資產逾兩億

    證人指查過吳立勝二○○八年底的銀行存款,個人及“威得利”公司總共有超過兩億元,“當時非資金緊絀,手頭充裕,點解要為少少二百萬去賤賣單位?”即使二○○九年吳也有合共七千多萬元存款。透過吳立勝員工整理的物業表,發現吳約二○○六至二○○九年六十六個標示價值的物業,有五十五個放售,吳基本都是“賺住放”,只有兩個遠低於市價,但沒發現有任何樓款進賬,故該兩宗交易無可比性。

    後來賈利安家族成員將“蓮莖巷”兩個物業加羅利老馬路一地舖抵押,扣除地舖,僅是“蓮莖巷”物業抵押價值已二千多萬元。

    這名證人昨全日作證,上午已展示約一百八十頁PPT。接近下午一時,盧官宣佈下午繼續,提到之後結案陳述時間每人四十分鐘,着律師準備。今日將由辯方盤問證人。

    記者復現場聽審

    李燦烽、蕭德雄、關偉霖、吳立勝等多名被告繼續出席受審。此案審訊約兩個月來,記者昨首次不是在法院“直播室”,而是現場聽審。眼見被羈押的首三名被告,蕭德雄和關偉霖明顯消瘦,關的頭髮比旁邊的蕭德雄更白,面容亦較憔悴,李燦烽的精神狀態則較好。他們均以一身西裝打扮出庭,仍要戴KN95口罩和面罩的防護裝備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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